井筒是指在井工或地下工程建設,從地面向礦體開鑿的垂直或傾斜一類工程,垂直的工程稱為立井,傾斜的工程稱為斜井。井筒是礦井通達地面的主要進出口,是礦井生產(chǎn)期間提升運輸煤炭(或矸石)、運送人員、材料和設備以及通風和排水的咽喉工程。
根據(jù)礦井開拓方式的不同,井筒可分為立井、平巷和斜井三種。其中,立井井筒按用途分類有:主井、副井、混合井和風井;斜井井筒按用途分類有:主斜井、副斜井、斜風井、排水斜井、注砂斜井等。






混凝土攪拌工藝
1、 每次澆筑混凝土前1.5h左右,由施工現(xiàn)場工長填寫申報“混凝土澆灌申請書”,由建設(監(jiān)理)單位和技術負責人或質量檢查人員批準,每一臺都應填寫。
2、 試驗員依據(jù)“混凝土澆灌申請書”填寫有關資料。根據(jù)砂石含水率,調整混凝土配合比中的材料用量,換算每盤的材料用量,寫配合比板,經(jīng)施工技術負責人校核后,掛在攪拌機旁醒目處。定磅秤或電子秤及水繼電器。
3、 材料用量、投放:水泥、摻合料、水、外加劑的計量誤差為±2%,粗、細骨料的計量誤差為±3%。投料順序為:石子→水泥、外加劑→摻合料→砂子→水→外加劑液劑。




攪拌時間:為使混凝土攪拌均勻,自全部拌合料裝入攪拌筒中起到混凝土開始卸料止,混凝土攪拌的短時間:
強制式攪拌機:不摻外加劑時,不少于9Os;摻外加劑時,不少于120s。
自落式攪拌機:在強制式攪拌機攪拌時間的基礎上增加30s。
用于承重結構及抗?jié)B防水工程使用的混凝土,采用預拌混凝土的,開盤鑒定是指次使用的配合比,在混凝土出廠前由混凝土供應單位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開盤鑒定。現(xiàn)場攪拌的混凝土由施工單位組織建設(監(jiān)理)單位、攪拌機組、混凝土試配單位進行開盤鑒定工作。共同認定試驗室簽發(fā)的混凝土配合比確定的組成材料是否與現(xiàn)場施工所用材料相符,以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是否滿足設計要求和施工需要。如果混凝土和易性不好,可以在維持水灰比不變的前提下,適當調整砂率、水及水泥量,至和易性良好為止。